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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检测政策法规

陕气办发〔2019〕24号陕西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关于开展防雷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8  

各设区市气象局,杨凌气象局:

当前,即将进入雷电高发季节。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政府安全工作会议的要求,省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防雷安全大检查,防范化解重大防雷安全风险,全面排查并消除防雷安全隐患,切实做好防雷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地市气象局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牢牢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风险防控,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加强防范,进一步强化防雷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防雷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治,确保防雷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

二、检查范围

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等防雷安全重点单位。

三、检查内容

1.防雷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1)是否落实防雷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

2)是否与气象主管机构签订防雷安全责任书;

3)是否落实防雷安全管理人员;

4)是否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各项防雷安全措施。

2.防雷装置检测情况

1)是否按国家有关防雷技术标准要求安装防雷装置;

2)是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制度;

3)是否按照自身防雷类别委托在陕西省气象局官网公示的有资质单位进行防雷装置检测;

4)是否及时整改经检测发现的防雷安全隐患。

3.防雷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

1)是否制定防雷安全责任制度;

2)是否制定本单位防雷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是否对本单位职工开展防雷安全宣传教育;

4)是否建立雷电灾害报告制度;

5)是否有专人负责防雷装置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6)是否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及时向当地气象部门报告灾情;

7)是否配合气象部门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和鉴定工作。

四、检查时间

2019415日至531日。

五、检查要求

1.各地市气象局要按照防雷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的要求,切实履行好防雷安全监督管理检查职能,确保防雷安全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2.各地市气象局要与本行政区域内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签订防雷安全责任告知书(附件2),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防雷安全的主体责任,防雷安全责任书要求全覆盖。

3.各地市气象局要理清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监管清单(附件3),并将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分级分类登记、建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4.各地市气象局要开展好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并与425日报送防雷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结,排查期间遇有重大问题可随时上报。

5.各地市气象局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提供技术指导和帮助。对拒不接受防雷装置检测或经检测不合格而又拒不整改的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检查结束后,请各地市气象局于615日前将防雷安全检查情况总结和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监管清单书面上报省局防雷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省局防雷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将对检查情况进行抽查。上报Notes邮箱地址:防雷安全监管办/法规处/陕西 /CMA



陕西省气象局办公室

2019年4月15日